
為了著力引導全社會合理規范使用商標,不斷加大對商標違法違規使用行為的監管和治理力度,嚴格規制通過商標實施虛假描述等欺騙誤導公眾的行為,堅決維護正當有序的商標使用秩序,有力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積極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助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商標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確將“使用含‘富硒’等內容且與實際商品屬性不符的未注冊商標”列為重點關注的七類違法違規行為之一。


目前,對于富硒產品,從硒含量角度,預包裝食品一般按照GB 28050的富硒營養聲稱要求(每100 g產品中硒含量大于30%NRV或每100 mL產品中硒含量大于15%NRV,則可在標簽中聲稱富含硒);富硒農產品一般遵循GH/T 1135《富硒農產品》或其他行標地標的要求。但對于富硒類的商標,目前還存在未注冊即宣傳的現象,此次國家知識產權局嚴格規制了通過商標進行不實描述、欺騙誤導公眾的行為,也標志著對“富硒”等農產品、食品的商標標識、宣傳推介等的監管將進一步收緊,為相關行業的商標合規使用劃定了更清晰的紅線。
在我國富硒產業日益規范化的時代背景下,硒谷科技作為深耕富硒產業17年的專精特新企業,將繼續專注于富硒功能農業助力鄉村振興的標準化技術研究和產業應用,致力于為地方政府提供富硒功能農業產業咨詢、標準制定、科技支撐、品牌打造等一體化的綜合解決方案,為功能農業種植、養殖、食品加工及銷售企業提供富硒種植農產品開發、富硒養殖產品開發、富硒食品開發、富硒功能食品定制的一站式服務;硒谷科技呼吁并支持所有合作伙伴開發、生產符合國家與行業標準的富硒產品,支撐并服務于富硒相關商標的注冊認證。